会议专题

广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

2018-02-07 09:59:00

 

--2018117在广昌县第十八

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

广昌县人民法院院长  谭文强

各位代表:

现在,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,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。

2017年主要工作

2017年,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,在县政府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,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目标,在提升办案质效、基本解决执行难、司法责任制改革、信息化建设及作风转变上下功夫,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。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079件,审结1961件,结案率为94.32%,同比上升16.82%

一、围绕全县工作新特点,忠实履行审判职责

紧紧围绕全县“脱贫攻坚、绿色发展”两大关键任务,出台了司法服务和保障“打赢脱贫攻坚战”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”两个实施意见,为全县中心工作保驾护航。

依法惩治刑事犯罪,服务平安广昌建设。受理刑事案件116158人,审结113140人,结案率为97.4%,同比上升8%。严厉打击严重暴力、涉毒和多发性侵财等犯罪,审结“两抢一盗”犯罪案件5968人,涉毒犯罪案件1010人,审结故意杀人、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1212人。创新审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,审结失火、盗伐滥伐林木等案件99人,针对主观恶性小、悔罪态度好的涉林案件推行“公益补偿”、“补种复绿”制度,复绿面积近1500亩,为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,这一做法被省高院充分肯定。依法严惩腐败犯罪,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等案件59人,其中审结涉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2人,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1424人,适用缓刑1319人。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11人,为10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,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。

有效化解民商纠纷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。受理民商事案件947件,审结902件,结案率为95.3%,同比上升12.5%。贯彻“谦抑、审慎、善意”的理念,妥善处理涉企案件104件,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。审理涉征地补偿案件24件,实现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和维护群众利益双赢。审结涉房地产纠纷案件32件,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审结采矿、山林等涉环境资源案件8件,守护广昌青山绿水,审理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入选江西环资审判十大案例。加强对抚河源头重点区域及驿前景区环境司法保护,设立旅游巡回审判点,运用司法手段护航4A景区建设。切实保障民生权益,审结交通事故、劳动争议、人身损害等侵权案件222件。关注家庭邻里和睦,审结婚姻家庭、邻里纠纷等家事案件186件。维护资本市场秩序,审结涉金融、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10件。积极应对“互联网+”背景下的新情况新问题,妥善审理网购案件24件,打击了“知假买假”现象,为电商扶贫提供更加规范的网商环境。妥善审理赡养、继承等涉老案件12件,对尊老、养老、敬老等公序良俗的认知起到司法引导作用。

二、立足公平正义新要求,着力破解执行难题

坚决打赢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这场硬仗,全年受理执行案件910件,执结840件,执结率为92.31%,同比上升24%,执行标的金额1.2亿元。

高位推动,发挥政治优势。狠抓落实县委办、政府办联合下发的《广昌县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意见》,县委、县政府专门组织督查了43个单位协助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,形成了全县上下齐心协力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。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协调解决了涉“汽配城”、“天河国际”系列执行案件中遇到的问题;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院的执行工作报告并出台了《关于推动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议》;县政协专题调研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,为破解执行难建言献策;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解决执行难工作协调小组会议8次,解决各类问题11件,承办了在我县召开的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调度会议,并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,得到市委政法委及市中院的充分肯定。

创新举措,加大执行力度。利用“总对总”网络查控系统,对银行存款、理财产品、房产、车辆、证券等各类财产实现查控全覆盖。通过倡导诉前保全、贯彻调解理念及坚持信息共享,首创“立、审配合执行工作”机制并被市中院肯定和推广,《江西新法制报》进行了专题报道。开展各类专项活动4次,集中力量攻克涉民生、涉金融等案件189件。创新开展“长三角”、“珠三角”异地集中执行活动,千里之外拘传拘留“老赖”15人,执行到位金额360万元,江西二套“都市现场”栏目进行了专题报道。推广悬赏执行措施,迫使10余名多年藏匿在外的被执行人现身并履行债务。坚决打击规避、抗拒执行等行为,全年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75人次,判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1人。实现司法网拍常态化全年通过淘宝网进行网络拍卖35次涉案193件,变现5000余万元,溢价率达120%,与传统拍卖相比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50余万元,司法网拍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。

各方合力,形成综合治理大格局。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纳入全县综治考核、文明单位考评、“两代表一委员”选任、道德模范评选、干部提拔使用等范围。建立了公检法协调配合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,召开联席会议3次。将682名失信被执行人,26家企业纳入“法媒银”曝光台,形成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体系。全年各协助单位协助查询银行存款35240次,冻结、扣划资金860余万元,协助查询土地521次,协助查询工商登记480次,协助查询保险628次。探索社会化协同执行机制,向县纪委、公安局、园区、乡镇及居委会推送被执行人信息15149人;尖峰乡纪委对1名公职人员中的“老赖”给予党内警告处分;公安机关协助抓获35名躲避执行人员;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对处置涉企业财产时给予了有效的配合和支持;乡(镇)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和督促执行案件1050余万元。这一做法得到省高院的肯定,并在“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社会化机制建设典型经验交流视频会议”上予以推广。

三、落实司法改革新部署,促进司法公正公开

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,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及信息化工作。

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。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、司法责任制及深化职业保障改革,构建了权责统一、权责明晰、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,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。严格遴选标准和程序,让最优秀的干警留在审判一线,从41位法官中遴选出首批员额法官18名,仅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3.3%。严格执行员额法官必须在一线办案的司改要求, 5月份以来,组建7个办案团队,3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60件,员额法官人均办案108,办案质量和效率均有大幅度提高。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,取消院庭长层层审批案件的做法,但同时出台审判职权和责任清单,制定院庭长监督机制、廉政风险防控点提醒等制度,确保放权不放任、用权受监督,“让审理者裁判,由裁判者负责”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形成。在组织、人社、编制、财政等部门大力支持下,法官职务序列、工资套改、绩效奖金及编制上收等各项司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。

高标准建设智慧法院。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新形势,搭建审判流程、裁判文书、执行信息、庭审直播四大智能司法服务平台,进一步拓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。全年裁判文书上网1980份,向当事人发送案件办理信息2600余条。开展庭审网络直播62次,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。加强法院宣传平台建设,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累计推送信息2780条,累计阅读量20余万次,其中推送的“长三角异地集中执行行动”单条阅读量达3万余次,微信公众号进入江西政法类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前十。打造诉讼服务“升级版”,建成“收转发e中心”,实现对诉讼材料及文书在接收、扫描、转交、送达等事务上的集约化、智能化管理。全面实现网上办案,深度利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,案件办理周期平均缩短了1/3,极大的提高了办案效率。

四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,满足多元司法需求

不断拓宽司法为民平台,完善便民举措,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与期待。

健全服务机制,创新便民惠民新措施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,当场立案率达95%。开通网上立案功能,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,全年网上立案67件。开通“绿色通道”,设立老年人、贫困户等特殊群体专门立案窗口,全年提供业务咨询和判后答疑1000余人次,接待当事人2300余人次。设立巡回审判点3个,开展巡回审判活动40余次。成立法院志愿服务队,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20余次。落实信访接待机制,院领带头接访36人次;完善困难群众司法救助机制,全年为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1万余元,发放司法救助金12.3万余元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。

坚持柔性审判,擦亮“妈妈法庭”老品牌。始终秉承“保护与预防并重,引导与教育并行”的审判理念,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尽心竭力。通过对刚性法律柔性适用,全年调解和好婚姻案件34件。通过“妈妈法庭”微信群,吸收各行各业的女性参与家事案件调解,化解矛盾纠纷19起。主动作为,组织多种形式法治教育,通过开办“妈妈法律夜课”,提高了留守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《人民日报》对这一做法进行了报道。通过典型案件新闻通报会等形式以案说法,推动“反家庭暴力法”落地生根。深入校园开展反欺凌讲座,组织了“天平杯”辩论赛,助推平安校园建设。回访涉未成年人、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案件当事人30余次,体现司法温情。20176月,省人大、省妇联领导专门视察“妈妈法庭”工作并给予肯定和好评,我院以“妈妈法庭”真实故事改编拍摄的微电影《长大后我就成了你》参与全国法院微电影评选。

创新调解方式,持续探索新亮点。积极应对司法改革后办案压力增大的难题,以诉前调解为抓手探索民事案件“繁简分流”工作机制。对简易案件尽量适用当天调解、当天结案、当天兑付“三当天”工作模式,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8%,实现“简案快审”。拓展民事案件调解新途径,利用微信调解结案32件,减轻当事人诉累。扩大民事案件调解主体,从社会各界聘用22名涉诉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。组建立案速裁审判团队诉前调解民事案件116件,诉前保全75件,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10天,零信访、零投诉,为案件当事人实现时间和精力“双赢”。  

五、坚持从严治院新目标,提振队伍精神活力

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,着力提升法官的政治素养,增强干警司法能力,努力实现法官清正、法院清廉、司法清明。

强化理论武装,加强思想政治建设。扎实开展“十九大精神”学习,召开院党组会、全院干警会等各类会议学习13次,进农村、学校、企业宣讲4次,做到以学促做、以知促行,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。有序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按期完成“四个专题”学习,全年开展“三会一课”42次,党员固定活动日12次。全面开展“两强一聚一促”工作,将“党建+”与法院重点工作相结合,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。在县委、县人大的关心下提拔副院长2名,加强了法院班子建设。

结合脱贫攻坚,加强干警作风建设。将“精准扶贫”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、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着力点,派驻“第一书记”及连心小分队开展驻村工作,40名干警结对帮扶93户贫困户。按照“脱贫摘帽”的要求,对照“两不愁三保障”工作目标,全体帮扶干警主动走访、精准帮扶,宣传落实扶贫政策,及时解决贫困户所需所急,认真完善“一证两册”资料,确保扶贫工作精准实施、稳步推进、取得实效,提升了干警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识。

夯实基层基础,加强履职能力建设。新建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法庭项目进展顺利,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、高效的司法服务。建立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,及时研究和解决审判执行工作遇到的新问题。大力推行人才培育工程,全院硕士研究生人数达9名。着重提高干警业务能力,积极开展岗位培训、技能竞赛以及业务评比等活动38次。建设学习型法院,全年在人民日报、新法制报及抚州日报等各类市级以上媒体发表调研宣传信息文章221篇,多篇学术论文在全国、全省获奖。

全面从严治院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坚持以上率下,层层压实“两个责任”。坚持不懈反对“四风”,从规范着装、会风会纪、请假销假等小事抓起,真正把作风建设落到实处。以市中院司法专项巡查为契机,对照反馈意见逐项抓整改抓落实。注重“四种形态”中第一种形态的运用,全年组织上廉政党课6次,开展日常督查12次,提醒、约谈、实名通报干警10人次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,挖掘宣传身边先进典型,开展“每月一星” 评比活动9次,全院上下形成爱岗敬业、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。

一年来,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,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,切实执行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,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、见证执行20余场,走访人大代表40人次。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,完善与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协调机制,走访政协委员35人次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,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,畅通民意沟通渠道,聘请了8名司法监督员,30名人民陪审(执)员。

各位代表:过去的一年,面对案件积案多、改革任务重的挑战,我院认真履责、担当实干,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这是县委坚强领导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,县政府、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。在此,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!

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: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、群众权益保障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凸显;司法改革后法院审判监督模式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还需完善;缠诉缠访问题依然严峻;少数干警司法能力有待提高;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;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;新建审判法庭资金缺口大等等。对此,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,采取有力措施,努力加以解决。

2018年工作安排

2018年,我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增强 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 “四个自信”,紧紧围绕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目标,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,忠实履行审判职责,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,努力打造智慧法院、阳光法院,为建设“美丽莲乡·幸福广昌”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
一是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,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。把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。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,分析研判社会主要矛盾新转变在审判工作中的新反映,继续深入开展“争创一流”活动。坚持创新引领、担当实干,以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为驱动,以执法办案为中心,以过硬队伍为根本,以基层基础为重心,全面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,推动新时代我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。

二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责,提高服务大局新水平。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,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和司法服务大局观念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,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,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,全力以赴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,为平安广昌、和谐广昌、法治广昌、诚信广昌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高效的司法保障。积极策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加大对实体经济、科技创新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力度,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,支持民营企业发展。着力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,探索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方式改革,提升环资审判专业水平,助力乡村振兴战略。依法惩治扶贫工作中的各类犯罪,公正高效审理好涉扶贫工作的民商事案件,积极为贫困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,加大对生活特别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,助力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。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,扎实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,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。

三是深化司法改革举措,实现办案质效新提升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,破除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障碍,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。全面加速“繁简分流、简案快办”机制创新,明确分流标准,完善分流程序,破解案多人少难题。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,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、推动和保障作用,建立健全涉诉特邀调解员工作制度,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,形成纠纷化解合力,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,消灭在萌芽状态。进一步细化随机分案规则,探索专业案件集中审理机制,推进审判管理的法治化、规范化、精细化。进一步探索司法改革后的权力运行机制、监督机制及完善绩效考评和员额法官退出、增补机制。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,搭建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。继续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,以庭前会议、非法证据排查和法庭调查“三项规程”为抓手,积极构建更加精密化、规范化的庭审程序。

四是始终坚持为民司法,拓宽保障民生新举措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妥善审理家庭、教育、就业、医疗、养老等民生案件。积极推行物业、交通事故、劳动争议、公益诉讼等案件的专业化审判,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解决矛盾纠纷。全面加强示范法庭建设,加快推进新建审判法庭建设,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、优质的司法服务。以打造全市基层法院一流信息化建设为目标,高标准推进智慧法院建设,积极推行“掌上微法院”应用,打破案件办理的地域、时间限制。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,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,积极探索开展跨地域立案工作,深入推进网上立案工作,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、零距离的诉讼服务。

五是强化干警素能建设,塑造司法队伍新面貌。以全面增强司法能力为突破口,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院,按照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方向,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。全面贯彻新时代党建工作总要求,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,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在政治立场、政治方向、政治原则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坚定理想信念,深入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常态化制度化,扎实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。着力增强法院队伍业务学习、改革创新、群众工作以及庭审驾驭等四个本领,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,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,持续整治“四风”问题。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,为担当实干、秉公办案的干警提供履职保障。积极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抓早抓小,防微杜渐。坚持挺纪在前,从严教育、从严管理、从严监督,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行为,以行为规范促司法廉洁,以司法廉洁促司法公信。

各位代表,面对发展新起点、社会新期待,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勇于担当,扎实工作,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、取得新成效,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、开创“美丽莲乡·幸福广昌”新局面不懈奋斗。

附件:

广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用语说明

“公益补偿”、“补种复绿”:针对主观恶性小、悔罪态度好的涉林犯罪案件,采取补种复绿的修复性司法判决方式,责令、督促毁林犯罪分子补种树木,并且要保证树木成活率达85%以上,以此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,恢复生态。

“总对总”执行查控系统:即法院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手段,与金融机构、国税、土管、房产等系统实现连接,通过“总对总”的实时电子数据交换,系统自动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的房产、存款、纳税等信息。

员额制改革:指法院、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、辖区人口、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法院的法官、检察官的人员限额。

收转发E中心:结合智慧法院建设,改变现有诉讼材料管理模式,通过诉讼材料收、转、发事务集约化、智能化管理,实现诉讼材料类辅助性事务从审判工作中的完全剥离。同时,通过收案立案、电子卷宗、材料转接、送达服务、语音识别、文书撰写、报结案件的融合,实现审判流程的再造。

“法媒银”曝光台:指省高院和中国江西网联合推出的“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”,可通过“曝光台”查询相关个人、企业是否存在失信行为。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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